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598号)和《佛山市法制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报送工作的通知》(佛法函〔2017〕573号)要求,为规范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我局根据新施行的《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起草了《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公示内容: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自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1日,共5个工作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联系电话或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言,联系人及电话:邓小姐,82366032。
(二)发电子邮件至邮箱 fzk@fsgt.gov.cn。
(三)发传真至0757-82285525。
(四)信件寄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佛山市国土规划局法规信访科,邮编:528000。
佛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2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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